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年約80多歲的老婦人,對兒子提起民事返還訴訟,要求兒子還給她先前贈與的240萬元,因為老婦人不滿兒子將她騙進養老院,還扣留她的身分證件等。士林地方法院判准老婦人的請求,兒子需得將錢全額歸還,全案可上訴。
▲80多歲的老婦人認為兒子拿了錢,就把她騙去住養老院棄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該名老婦人的說法,她先前陸續贈與兒子240萬元,但兒子在2018年11月間,騙她入助專門照顧重症、植物人的長照中心,每月僅給她2000元,還扣留她的身分證、殘障手冊、銀行和郵局的存摺以及榮眷證,甚至是靈骨塔的所有權狀。
但其實老婦人根本可以自理生活,她一度想離開長照中心,兒子卻堅持不肯終止與長照中心的契約,認為兒子不僅未履行扶養照顧的義務,還企圖私行拘禁,因此對兒子提告要求返還240萬元。
對於母親的指控,兒子開庭時強調,母親入住長照中心前都與他同住,他有照顧母親的生活起居。會入住長照中心,母子倆都經過溝通達成共識,每月3萬元的費用也都還是由他支付,並未拒絕扶養。
不過法官認為,任職台北市清潔隊的兒子月薪3.9萬餘元,又獲得老婦人贈與的240萬元,每月卻只給老婦人2000元,已顯見未盡扶養義務。且老婦人僅有耳朵重聽,生活都能自理,也無任何失智、失能狀況,與長照中心的收托條件不符。
另兒子連農曆春節都未接老婦人回家,因此老婦人所言,兒子企圖將她困在長照中心,想讓她喪失生存意志、老死在長照中心的說法可採信,判決兒子應全數返還獲贈與的2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