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表示,已展開第一批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作業;每片太陽能板回收須先登記預繳費用,並核對序號掌握流向,業者若任意棄置,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新台幣300萬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辦「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機制上路」記者會。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表示,環保署建立太陽光電板的回收機制,今年3月開始第一批回收作業,為澎湖太陽光電設置場所淘汰,共50片。
賴瑩瑩表示,回收作業目前由「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負責,也是環保署協助發電業者展開自主回收的機制;案場使用太陽能需先向經濟部能源局登記,並預繳回收處理費,每片太陽能光電板都設有序號,回收時也會逐一核對。
賴瑩瑩強調,經核對序號無誤就可以進行回收作業,台灣目前有3間處理廠可以協助處理,由於目前只是零星排出,未來在大量太陽光電板使用年限到期前,不排除會有專門處理廠負責太陽光電板回收業務。
另外,若是破損不完整、或是沒有序號的太陽光電板,是屬於產業的事業廢棄物,不屬於回收系統處理;業者任意棄置,或透過不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開罰300萬元。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秘書長姜暭先表示,回收後會先拆解,包含鋁框、接線盒等,另外再分解出如貴金屬、銅等;由於台灣沒有煉銅廠,目前會送日本、德國等地協助提煉,可以再做各種應用。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陳榮顯表示,可能等到2025年前後會有專責的太陽光電處理廠,目前回收量還不足;廠商想投資,就會希望有相關配套,現在的回收機制算是提前規畫,也算「超前部署」。
台灣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其中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目標為20GW,太陽光電板生命週期為20年,預估2023年廢棄量達1萬公噸、2035年達10萬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