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年僅25歲的鐵路勇警李承翰,去年7月上車處理台鐵逃票糾紛,慘遭鄭姓男乘客持刀猛捅殉職,嘉義地院昨(30日)判決出爐,判處鄭嫌無罪,並得以50萬交保。對此嘉義地檢署不服抗告,今(1日)將檢方不服交保裁定的抗告書轉交台南高分院審理,結果最快今天出爐。
▲殺害鐵路警李承翰的鄭嫌,因籌不出50萬交保金,收押嘉義看守所。(圖/資料照)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對於昨天法院判處鄭嫌無罪,並裁定50萬交保,檢方無法接受,針對無罪判決理由提出數點駁斥:1、被告曾經坦承殺人的行為是不對的,為什麼會殺人?鄭嫌也表示自己情緒控制不好。2、雖然鄭嫌有思覺失調症,但他的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未完全喪失。3、鄭嫌妄想自己的女兒被人殺害,與此次殺警案沒有絕對的關係。4、與小燈泡案相比,重點不是在是否預謀犯案,應該是在是否喪失識別能力。5、判決完全是靠鑑定人的意見,但鑑定意見應該只當法院判決參考,還需要綜合其他證據做判斷。6、鄭嫌接受精神鑑定時的智商只有76,但智能不足的標準為70,鄭嫌有可能故意表現低落以誤導他人判斷,不應貿然採信。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圖/翻攝畫面)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指出,已經收到檢方的抗告狀和上訴狀,抗告狀部分屬於急件,在今(1日)天一早已經送到台南高分院,發回法院重新裁定或駁回檢方的抗告的結果最快今天就會出爐。上訴狀的部分,因為被告鄭嫌也有上訴權,所以看被告是否要提出上訴,再一併交給台南高分院處理。洪裕翔也表示,如果鄭嫌家屬一直未交保,還是會繼續羈押,對於是否能讓鄭嫌強制就醫,他則表示,依法檢察官可以提出相關申請。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圖/翻攝畫面)
至於鄭嫌在昨天還押看守所後,情緒並無特別起伏,配合所方安排的作息時間,將所方提供的「高麗菜與沙茶豬肉便當」嗑完後,就開始做自己的事了,雖住在四人房裡,但與其他三名收容人鮮少互動交談,大多時間都在看自己的訴訟、發呆、聽收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