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5)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其部分條文進行調整,未來若阻擋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與警備車、警備用車與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最高罰鍰新台幣3600元並吊銷駕照,一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圖/資料照片
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表示,現行法規中未立即避讓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與警備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罰鍰,並吊扣駕照3個月,民眾多反應處罰太輕沒效果,所以將其修訂至3600員並吊銷駕照,一年內不得重考,希望能藉此有效嚇阻駕駛,讓阻擋救護車等情事不再發生,並新增不得阻擋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的相關規定。
此外,行人闖越平交道,未來將從新台幣1200元倍增為2400元罰鍰。而因應高雄輕軌將運行,條文也增訂,未來與輕軌不避讓或緊跟其後,最高處新台幣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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