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1997年,時任台北縣(新北市)深坑鄉鄉長的黃明和,因涉民代集體貪瀆案,遭法院判刑15年定讞,不料黃明和卻在上訴最高院時,偷偷潛逃出境藏匿中國大陸,逃亡15年之後,去年10月間,黃明和因罹患肝癌末期想回台就醫,先是搭漁船偷渡到金門,再打電話通知親友幫忙報案,被金門警方依通緝犯身分逮捕,本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將他起訴,但現年62歲的黃明和因病重,目前被矯正署核准保外就醫治療。
▲貪汙鄉長黃明和偷渡金門返台。(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Ettoday》報導,黃明和因涉及被稱為「黑道治鄉案」的深坑貪瀆案,利用道路工程等名義,向廠商收取上千萬元回扣,於1997年遭檢察官起訴,案件轟動一時,2005年8月間,黃趁著上訴最高院審理期間,偷偷潛逃出境跑到中國大陸,這一躲就是15年。而隔年(2006年),最高法院判他應執行徒刑17年,併科罰金23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定讞。
去年10月間,黃明和因肝癌末期想回台接受治療,於是搭漁船偷渡到金門,再打電話通知親人、並幫忙報警,警方將他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執行,但因他病重不適合入監,目前正在保外就醫住院中,而北檢另外針對他偷渡回台,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部分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