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前年間,高雄地檢署去偵辦海軍《承德號》巡防艦刑事案件,意外查獲42歲的洪姓士官,從2003年開始,多次假借維修名義、進入承德艦戰情室,並拿隨身碟拷貝多項電戰參數、公文密件等130件機密資料至個人隨身碟中,被依陸海空軍刑法等罪起訴。本月7日,高雄高分檢宣判,依「無故取得公務電腦電磁紀錄罪」,判處洪姓士官1年6個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承德艦洪姓士官長拷貝通信資料遭起訴。(圖/資料照)
據了解,檢方追查發現,現年42歲的洪姓士官,從1998年起開始服役,並在海軍艦指部一二四艦隊承德艦擔任修護士,從中士一路晉升到士官長,平時負責保養、維修艦上無線電及天頻系統衛星通信設備等工作。不過自2003年開始,就假借維護電腦名義,悄悄進入承德艦戰情室,偷拷貝「安迅六號」通信程式,之後洪官更以相同手法,多次拷貝「安迅六號」、「安迅七號」2部電腦資料,最後一次是在2017年1月20日晚間時分犯案。
前年1月間,高雄地檢署偵辦海軍承德艦刑案,並在洪官住架查扣3顆外接硬碟,其中1顆竟存放大量軍事資料,隨即函請高雄高分檢偵查;前年10月間,檢方進一步登艦辦案,並依照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機密等級,認定硬碟中128個檔案屬於「國家機密亦屬軍事機密」、2個屬於「國家機密亦屬國防機密」,檢方還從檔案更動時間回推犯案時間,研判軍事機密可能已經外流。
洪官應訊時辯稱,他確實多次進入戰情室拷貝電腦通信程式,此舉是維修時習慣性備份,否認刻意竊取或外洩機密;但檢方認定他涉犯外患、收取國防祕密、收集軍事機密、收集國家機密等罪,除依法將洪官起訴外,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