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灣藝術大學前副校長藍姿寬被控於2019年9月間上節目時,說出當時擔任舞蹈系主任的林秀貞,因說了已故女舞者,也是藝人林志玲閨密的張婷婷壞話,使得張婷婷生前求職不順。該言論讓林女決定提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藍姿寬未盡查證義務,予以起訴。
▲張婷婷為林志玲的閨密,其舞蹈資歷也備受業界關注,但台藝大遴選案後,傳出求職之路並不順遂。(圖/資料畫面)
2011年至2015年間,台藝大辦理舞蹈系專任教師甄選,原本最高分的國家藝文獎得主姚淑芬意外落榜,由第二名的張婷婷中選,卻也引發竄改優先順位等甄選爭議。之後台藝大聘姚淑芬為兼任教師,張婷婷離開台藝大,2019年5月張婷婷因病過世,傳出過世前求職一直不很順遂。
藍姿寬在台灣藝術電視台談話性節目上回憶這段往事,表示張婷婷有另外應徵其他2間學校,但「我聽說的,林秀貞老師去說她的壞話,她因而進不了學校..」此段內容播出,林秀貞認為損害其名譽,對藍姿寬提告妨害名譽。
檢方偵辦期間,藍姿寬坦承有說了這些話,是在張婷婷的告別式上,聽張女的母親說的,說是每次張婷婷出去面試回來都很憂鬱,因為被「舊事重提」。檢方因此傳喚張婷婷母親作證,不過張母表示,沒提過「林女說了女兒壞話」。
檢方認為,藍女依「聽說的」在節目上敘述,卻沒有證據證明該些內容為真,內容也與公眾利益無關,藍女明顯未盡查證義務,因此依法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