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小禎的前夫,也是整形名醫李進良,被控使用「羅比珍妮」醫療器材公司非法引進之線材進行整形,遭檢方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一審宣判,判決李進良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316萬沒收,全案可上訴。
▲李進良被控使用違法醫療線材為病患整形。(圖/記者楊佩琪攝)
全案起源於羅比珍妮公司負責人、補教名師徐薇的丈夫江正明等人,涉嫌自2012年起,從韓國進口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的「Medikan」拉皮線、隆鼻線等醫療線材,再於徐薇文化公司內自行裁切、分裝後銷售,對外宣稱取得衛福部許可,每支成本為300元的線材,以600元販售。
檢調追查後發現,李進良向「羅比珍妮」購買該些線材,作為替病患進行整形手術時使用。案件審理期間,李進良強調自己也是被害人,「羅比珍妮」不僅為醫材大廠,負責人姜琤的父親更是兩蔣御醫,前夫也是台北榮民總醫院副院長。
另外,使用了「羅比珍妮」的線材,還得前往韓國接受訓練,繳付50萬元的學費,姜琤也向他提供了許可證,使得他相信「羅比珍妮」的線材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