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呂介閔16年前被控殺害女友,還故佈疑陣將女友衣服撕開、褲子脫下,製造性侵後被害的假象,當時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呂介閔是兇手,兩度獲判無罪,法院最後依據測謊報告,依殺人罪判決13年定讞。不過今天(8日)卻出現戲劇性的發展,高院上午發出新聞稿表示,因為在死者乳房上驗出其他人的DNA,全案通過再審,停止執行刑期。
▲示意圖/翻攝自Flickr-Mark Atwood
據《蘋果日報》報導,呂介閔與郭姓女子因為同在加油站打工,兩人相識後交往,沒想到郭女於2000年7月1日清晨,被人發現陳屍在公園,死因是頭部遭到重擊,且胸部以下全裸、左胸有明顯咬痕。檢警偵辦時發現,郭女下體有精液,經過比對後確認咬痕與精液都與呂介閔吻合,綜合所有事證再加上呂介閔未通過測謊,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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