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投票日,將在6月6日舉行,「罷韓團體Wecare高雄」昨(14)日再度爆料,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葉慶元律師再次聲請暫停執行罷韓,對此中選會證實「已收到法院通知」。律師廖芳宣分析,若只是一味主張「罷韓違法」這件事,法官理所當然會認為無理由,再度判決敗訴。
▲罷免韓國瑜聲請暫時停止執行案,葉慶元律師再次聲請暫停執行罷韓,對此中選會證實「已收到法院通知」。(圖/資料照)
韓國瑜聲請停止執行罷韓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韓抗告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外界普遍認為6月6日舉行罷韓投票勢在必行,不料韓國瑜本月11日緊急遞狀,將訴訟標的改為中選會4月17日的罷韓公告,再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葉慶元表示,「韓市長是依據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請法院釐清違法爭議,並請法院在釐清前停止罷免投票,這才是真正的民主法治。」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針對韓國瑜再次聲請暫停執行罷韓一事,律師黃帝穎受訪指出,行政訴訟中對於原告聲請停止執行案件,規定必須要先有行政處分存在且要涉及違法,同時必須符合「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停止執行對公益無重大影響」等法律要件。
黃帝穎認為,韓陣營必須說服法官及大眾,針對中選會公告罷免案正式成案,對韓國瑜來說有何難於回復損害之處?而且罷免案牽涉的是「全體高雄市民是否可行使公民權投票」,停下罷免案,才會對公益造成重大影響。
▲韓國瑜再次聲請暫停執行罷韓一事,外界普遍都不看好。(圖/資料照)
另外,律師廖芳宣分析,除非韓陣營於本件行政訴訟持有新證據、新事實,才有獲判勝訴的可能,否則若只是一味主張「罷韓違法」這件事,法官理所當然會認為無理由,再度判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