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徐珮琪報導
桃園市一名女學生珍珍(化名)讀國中時,因班導師離開感到難過,學校的江姓男輔導老師見珍珍情緒低落,打電話問珍珍需不需要輔導,隨後開始擁抱、親吻珍珍,讓珍珍內心留下巨大的陰影。法官審理時,痛罵江男身為輔導老師,應引領學生用正面、積極的態度面對人生,為了一己之私慾侵犯珍珍,依性騷擾罪判江男有期徒刑8個月,可上訴。
▲珍珍被江男猥褻後,內心留下陰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珍珍在2015年9月升上國三,因為當時喜歡的班導師離職情緒低落,江男「好心」打電話給珍珍「需不需要來輔導室輔導一下?」,當時珍珍沒有多想,便哭著答應江男,不料竟是惡夢的開端。
珍珍鼓起勇氣在自己的社群軟體寫下這段過去,表示自己走進輔導室,江男便詢問她「可不可以抱她?」珍珍還來不及思考,就被江男抱入懷裡,江男見珍珍沒有反抗,又問了她「可不可以親你」,沒有給珍珍反應的時間,江男便親吻珍珍的臉頰,珍珍表示「我永遠都記得,那個充滿鬍渣噁心的嘴唇,碰到我的臉頰…」。
珍珍從那次之後,便開始對和江男年紀差不多5、60歲的男人心生恐懼,「我不敢再靠近他們,即便他們是我的老師或是醫生,媽媽認識了整脊醫生,很厲害,但是我真的沒辦法放心讓他觸碰我的身體,即使背對醫生,在掀起衣服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大哭了,醫生問我會不會痛,其實不會,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解釋我心裡的不安」。
家長覺得珍珍的反應不對勁,進一步詢問後才讓江男的惡行曝光。江男坦承有輔導珍珍,也有觸碰她的肩膀和臉頰,但絕對沒有擁抱、親吻甚至觸碰胸部一事。但珍珍指證、其他學生的證詞,再加上性平會的報告,江師依性騷擾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時痛批江男,身為輔導老師應排除求助學生心理困擾、挫折、沮喪及煩憂等逆境兼解疑、釋惑,期使之能霍然開朗,復歸積極、正面之心態迎向人生旅途之重責,但為逞一己之私慾,竟利用被害人心理沮喪、憂悶遂求助、乞援之際多次侵犯其身,「心靈燈塔」淪為「導往地獄之鬼火」,斥之屬「趁火打劫之狼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判江男有期徒刑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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