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的妻子在家用電腦裡,發現丈夫和攝影班范姓女同學十指緊扣、丈夫赤裸上半身的照片,以及2人「嘴唇陰唇」、「我的嘴吧會自動導航,去你的雙唇」等情色對話,怒對范女提告求償300萬元。一審法官以無法證明有外遇為由駁回,但二審高等法院認為,由雙方對話可見范女確實介入張妻的婚姻,逆轉判決范女得賠償30萬元確定。
▲張妻發現一丈夫赤裸上半身,與范女躺在床上十指緊扣照片,怒告范女,求償300萬。(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46歲張妻與丈夫於2010年結婚,2017年12月間,張妻在家用電腦的硬碟中,發現丈夫赤裸上身,躺在汽車旅館內,與范女十指緊扣的照片,以及2人充滿情色的對話「我的嘴巴會自動導航,去你的雙唇」、「雙唇..嘴唇陰唇」等語。張妻因此對范女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300萬元。
范女則反駁,該些對話被儲存在電腦裡,不能證明是她所寫,至於十指緊扣等照片,為攝影課的「棚拍」作品。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無法排除范女因與張男是同學,互相開玩笑的可能,也無法證明雙方有逾越一般正常交往,因此駁回張妻之訴。
張妻不服提起上訴,並將求償金額降為150萬元。高等法院認為,攝影課的外拍點多為戶外,所謂「棚拍」也僅限於教室內。另根據張男行車紀錄器錄下與范女的對話,發現有多次嘴唇吸允的聲音,加上范女曾傳訊給張妻,大意是2人在一起並不是愛情「因為我們都知道不可能」,因此認定范女與張男確實有超越一般朋友的關係。
法官認為,雖然從對話、照片無法證明張男與范女有通姦行為,但確實已介入、破壞張妻的婚姻,因此判決范女應賠償張妻3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