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前夫和獨生女「滿手血」自首 印尼婦獲判28年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來自印尼的王姓女子被控於2018年間,與吳姓前夫爭吵後,趁前夫熟睡,持水果刀殺害,還將自己正就讀國中的獨生女也殺害。行兇後,王女滿手是血走到派出自首,一審、二審等皆判王女28年有期徒刑,王女認為刑期過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王姓女子和前夫爭吵後,趁半夜皆熟睡之際,持刀殺了前夫及自己的獨生女,再步行到派出所自首。(圖/資料畫面)

來自印尼的王女2002年嫁給吳男,之後歸化入了台灣籍,生了1個女兒,就在吳男家族經營的汽車旅館工作。多年的婚姻過程,王女和吳男分分合合,即便3度離婚後依舊同居。2011王女被診斷出有幻聽、妄想,2015年被診斷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案發前2個月,王女沒再按醫師指示吃藥。

2018年12月間,王女因女兒的教養、工作及公婆相處等問題,與吳男發生爭吵。隔日凌晨下班,趁吳男熟睡,持水果刀朝吳男胸部、腹部等處猛刺,吳男掙扎著下樓求救,但還是失血過多休克死亡。王女這時轉到女兒的房間,趁女兒來不及反應,以水果刀直接刺穿女兒的心臟,女兒當場死亡。

行兇後,王女連滿手的鮮血都沒洗,步行走到附近派出所自首。一審、二審皆認為,王女趁家人毫無防備之際,一連剝奪2條生命,使得死者家屬承受巨大身心痛苦、折磨,但考量其符合自首要件,因此判刑28年。

審理期間,吳男家屬表示,大家至今都活在恐懼中,就是擔心王女出獄後會再犯,王女自己也曾表示,希望被判死刑。不過法官認為,王女的發言僅為情緒上言論,實際上並無悔過之意,又以判刑過重上訴。但最高法院裁定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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