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賴俊佑報導
彰化縣一名35歲卓姓直播主為了衝點閱率,去年5月擅闖蔡姓喪家,未經許可在臉書直播整個「送肉粽」儀式,被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判拘役50天定讞,成為台灣因「送肉粽」被判刑的首例,接下來還可能面臨喪家的民事賠償,讓經濟不寬裕的卓男,悔不當初。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卓男經營兒童玩具直播販售,得知判決定讞,還得付5萬元罰金才能躲過牢獄之災,哽咽表示自己當初為了衝人氣,在禮儀社朋友的建議下直播「送肉粽」,沒想到會被挨告。
▲彰化直播主音直播「送肉粽」判刑確定,成為台灣首例。(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圖)
律師鄭智文指出,被告是因「擅闖民宅」而挨告,罪責不重,不過「送肉粽」對喪家而言滋事體大,萬一將來喪家又出事,可歸咎祭儀沒有成功,進而向禮儀社求償,禮儀社就可歸咎直播主「亂入」,喪家以精神損害求償於法有據。
另外,直播過程透露喪家地點,讓大家知道這裡有人自殺,若將來屋主售屋被打折,屋主也能把損失歸咎直播主,請求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