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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翻牆上網被罰 胡錫進:非法的帽子不能亂扣

中國大陸陝西省一名男子昨天因為違規使用翻牆軟體上網遭到警方公開處罰後,中共官媒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發文公開表示反對,並稱民眾「翻牆」應被視為合理,「非法的帽子不能亂扣」。

▲中共官媒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圖/翻攝自微博)

陝西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官方微博「漢濱公安」19日上午發文稱,5月17日,分局情指中心在工作中發現,有人使用翻牆軟體(VPN)接入境外網路。這名楊姓男子在手機下載兩款VPN軟體,並擅自利用這兩款軟體建立非法通道進行國際聯網。

「漢濱公安」稱,楊男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6條、第14條之規定,給予行政警告並處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100元)罰款的處罰。

「漢濱公安」發文還附上一張楊男落網後的照片,公開警告意味濃厚。

漢濱分局如此官宣處罰,引發大陸網友不滿。他們紛紛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盈、趙立堅以及胡錫進翻牆到推特發文的截圖,轉發給「漢濱公安」,要求該分局跨省抓捕這些「奉旨翻牆」的知名官員。

對此,胡錫進昨天在微博、微信發文公開反對漢濱分局的處罰,並表明反對對「翻牆」瞭解資訊做出「違法」的定性。

他說,「防火牆」存在有其現實必要性,但人們出於各種原因「翻牆」也應被視為是合理的。這是個比較模糊的領域,「非法的帽子不能亂扣」。

胡錫進並稱,中國處於一個特殊時期,反對將某一措施極端化。「我們的社會需要管理,也需要彈性和活力」。

翻牆上網是否被罰昨天再度成為大陸網路熱議話題後,「漢濱公安」刪除了發文,胡錫進後來也把發文刪除,繼續留給大陸網友一個問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6條,電腦資訊網路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通道進行國際聯網」。

根據第14條,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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