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致誠、戴偉臣/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日前遭員警攔下開罰單,但是他一頭霧水,因為警方認為他的車牌「損毀難辨識」開罰3千元。但騎士認為,超速罰單一樣可以寄到家裡,為什麼不能辨識?車子騎了16年,車牌自然磨損,不是刻意塗改,被罰得很冤枉。記者跟監理所查證,原來相關法規並沒有明確定義,只靠檢驗員跟員警肉眼判定,其實有主觀的模糊空間。
▲騎士拿著罰單控訴「車牌毀損」遭罰不合理。
民眾:「你開我罰單之前你應該告知我啊!」
員警:「已經有告知了。」
民眾:「你沒有告知我,你直接自己一直按一直按。」
員警:「也不用告知。」
員警跟騎士在路旁你一言我一語吵得不太開心,騎士覺得警方開的單很不合理。
▲員警和民眾在路邊爭執,起因就是車牌磨損嚴重。
員警:「你要不要簽名?你連簽名都不簽,也不回答我。」
民眾:「不是啊!我回答你很多啊!我已經回答你了,我說這樣無法接受。」
員警:「要不要收?」
員警不理會騎士的說詞,跳針回應就是要他簽收,讓當事人好無奈。
民眾:「我違規被拍到,被拍超速都還是拍的到啊!這不是說完全拍不到啊!」
雙方爭論了10多分鐘,原來全是為了這塊車牌,經年累月騎下來有些地方黑漆都掉了。
▲車主喊冤,明明都會收到超訴罰單,車牌怎麼能算毀損?
投訴騎士徐先生:「對我來說我覺得很不合理,所以我每天騎在路上會刻意去觀察一下人家的車牌,它的材質真的很差啊!很快就會褪色了。」
騎士說這車騎了16年從來不知道會因為這個原因挨罰,仔細看英文H多處磨損,數字3邊緣有點模糊,但是肉眼清晰可見。不過員警卻依照無法辨識開罰3千元,這種主觀認定似乎只能看誰說了算。
▲對於車牌磨損沒有一定的判定標準,容易惹出爭議。
投訴騎士徐先生:「他也沒有明文規定說你可能要有一個時間你要去檢測這個車牌,一般人根本就不會去注意這個東西。」
台北監理所檢驗股股長梁柏榮:「我們沒有科學儀器,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沒有規定要用科學儀器來做辨識(車牌損毀),所以就是用檢驗員的肉眼去看。」
就算收到罰單想申訴,監理所判定也沒有制式標準,到底是誰的眼力比較準?執法出現模糊地帶,民眾不想荷包失血,停車時可得回頭多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