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前年間,一名在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任職超過30年的王姓女衛生稽查員,多次向公司申報加班,不料人卻跑到牛肉麵店兼差,等到忙完再跑回辦公室打卡,一邊領加班費、一邊兼差賺取收入,該情況約維持2個月,被人發現向廉政署檢舉,她得知後悔不當初,急忙吐出詐領的加班費8704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她過去表現良好,且詐領金額不高,因此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其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公懲會則是將她降一級改敘,每月減薪約600元。
▲台南女公務員遭人舉發「假加班、真打工」。(示意圖/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王女於2010年擔任衛生稽查員,不過卻在2018年8月到10月間,向公司以「資源回收」申報加班、實際上卻跑去麵店兼差,之後再返回辦公室打卡,共申請不實加班32小時。之後王女「假加班、真打工」遭人舉發,廉政署派人跟監16天、確認有此情事,因此依貪污重罪嚴辦,她至少要面臨7年以上的徒刑,嚇得王女趕緊繳回詐領的加班費8704元。王女向法官供稱,因朋友生病需要幫助,她才會貪圖一時便利、順便浮報加班費。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考量她過去表現良好,且配偶已到退休年齡,還須撫養特殊疾病小孩、需支付龐大醫藥費,加上詐領金額不高,因此從輕處分判1年10月、緩刑3年,公懲會審酌其經濟狀況,判降一級改敘,每月減薪約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