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4年前出訪友邦時,中華航空黃姓男空服員竟打電話報案,並謊稱:「總統專機有炸彈!」,事後證明是烏龍一場,但華航認為名譽受損,先將黃員改調地勤,後來進一步將他解雇,引發黃男不滿情緒,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一審法官認定華航無理,但二審法官改判解雇有理,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據了解,2016年6月24日,總統蔡英文啟動「英翔專案」,規劃訪問巴拿馬及巴拉圭;孰料,總統專機出發當天,警方卻接獲報案,內容提及「總統專機有炸彈」等語句,事後證明是烏龍一場;檢警清查後發現,報案人是利用公共電話報案,地點則在新北市新莊區1家超商旁,專案小組循線逮捕黃男。
▲黃男使用新北市新莊區1家超商的公共電話報案。(圖/資料照)
黃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當天他參加罷工活動,適逢總統蔡英文出訪友邦,他便謊報總統專機有炸彈,藉以喚起社會大眾注意,黃男被依違反民航法判刑3月定讞。
事後華航認為名譽受損,先將黃男改調地勤人員,4個多月後決定將他解雇,引發黃男不滿情緒,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復職;桃園地院認為,華航解雇無理由,因此判決黃男勝訴。
高等法院卻認為,華航長年形塑飛安及空服員的專業形象,遭到黃男破壞殆盡,符合解雇的最後手段原則,因此改判黃男敗訴;黃男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採信二審見解,認為華航解雇有理,因此駁回黃男請求,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