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防疫樂活展開,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查核6縣市28家藝文展演場所,全有落實文化部建議採行的防疫措施,並有22家強化防疫作為,僅部分家數資訊公告有疏漏,都已改正。
▲行政院消保處5日公布查核6縣市28家藝文展演場所,全有落實文化部建議採行的防疫措施,並有22家採取額外措施。(圖/中央社/行政院消保處提供)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指出,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推行防疫新生活運動,為此,特地會同文化部與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市、花蓮縣、彰化縣等6縣市政府文化局,在4月間聯合稽查28家藝文展演場所的防疫措施、資訊揭露與退票執行情況。
防疫措施方面,消保處說,包含量測額溫,提供酒精、乾洗手或洗手措施,服務人員配戴口罩,空調系統改通風換氣模式等文化部建議採行的防疫措施,28家都有落實。
消保處並說,有22家額外採行其他措施,包含有16家執行入場實名制、有9家執行總量管制、有7家執行分散式的梅花座,以及採行前述3種強化措施之外的作為計有6家,包含暫停穿戴式、互動式、觸控式的展示設施,社交距離提示,更換展場冷氣濾網或主動提供口罩給未配戴的參加者使用等措施。
資訊揭露方面,則有10家未公告環境清潔消毒資訊,不過業者告訴消保處實際上有進行環境消毒,且已改善完畢。退票公告資訊也有4家沒落實,僅採口頭說明,業已改正。
最後退票機制執行方面,消保處說,當展覽或節目取消或延期時,退款範圍都符合規定;如期舉行時,退款範圍也都符合規定,現場允許消費者退票或拒絕售票的原因,多為消費者額溫超過攝氏37.5度、未戴口罩、連續咳嗽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