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今(6)日投票登場,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投票時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配合防疫需求,投票時佩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並保持社交距離排隊投票。中選會再提醒投票的相關「8項規定」,提醒民眾千萬別違反,像是今天嚴禁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媒體或網路論壇發表或轉貼支持或反對罷免資訊,若違反,最重可處50萬元以上罰鍰。
▲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票,中選會提醒「8項規定」千萬別觸犯。
中選會的「8項規定」如下:
一、 6日零時起,禁止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媒體或網路論壇發表或轉貼支持或反對罷免資訊,包括文字、圖畫、影音或符號等,或涉及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調,否則將處以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上罰鍰。
二、 禁止穿戴支持或反對罷免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以免構成從事罷免活動,否則將處以50萬元以上罰鍰。
三、 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禁止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否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四、 在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禁止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甚至妨害行使投票權,以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
五、 千萬不要攜帶未關機之手機進入投票所,如攜入投票所應先關機,否則將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六、 圈選罷免票時,請使用選舉委員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在圈選欄內圈選,切勿使用印章圈選,否則會變成無效票。
七、 不可撕毀罷免票,否則將處以5千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罰鍰。
八、 不可將罷免票攜出投票所,否則將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這八項八點投票日的禁忌,千萬別觸碰,萬一違規都有相關處罰規定,或是投票成為無效票,因此中選會呼籲,每位投票人要珍惜手中的這一票,要尊重他人手中的那一票,投票日務必遵守法律規範,讓這次投票能夠在理性、和諧及和平的氣氛下順利完成。中選會強調,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都是台灣民主精神重要的一環,不論立場為何,每位投票人的公民權都應該被尊重。
▲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票時,須配合防疫需求,佩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並保持社交距離排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