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7歲張姓男子,他日前在手機軟體發佈:「試穿襪子、鞋子,1小時500元」的打工訊息,拐16歲少女小君在視訊中裸露上半身,張男趁機截圖以此威脅發生性行為,小君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張男坦承犯行且與小君達成和解,因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男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小君慘遭張男拐拍裸照,法官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男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間,張男在手機軟體發佈:「試穿襪子、鞋子,1小時500元」的訊息,小君為了賺錢,透過通訊軟體與張男約碰面,但因擔心有危險,臨時找理由婉拒見面,由於因毀約感到不好意思,小君於是答應張男要求,在視訊中裸露上半身給張男觀賞,張男竟趁機以手機截圖。
沒多久,張男將偷截圖下的17張裸照傳給小君,威脅說:「我給你簽個字,到時候保證不流出刪除,然後斷絕聯絡」、「你要不要,還是就直接流出去也沒關係」藉此想約小君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小君事後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
新北地檢署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張男已與小君達成和解,因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男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