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夏禕被控赴中國替位於美國加州的浩瀚私立實驗中學招生,卻一個都沒招到,等於沒達到雙方簽約約定的業績目標,校方向夏禕求償美金1萬6666元薪水,以及人民幣11萬8462元公關費用,並請求終止合約關係。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夏禕要賠全額,約合台幣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夏禕赴中國協助招商工作,校方認為未達合約約定人數,因此解約並請求返還相關費用。(圖/翻攝自臉書)
夏禕的委任律師表示,校方僅以通訊軟體通知解約,表示因違反雙方約定等語,卻沒有具體說明內容及原因,也未進行任何協商,反有違約定之嫌。
校方委任律師則提供校方與夏禕的Line對話截圖資料。律師表示,校方法定代理人委託夏禕赴中國招生,合約明定夏禕的薪水每半年發一次,另可依單據核銷「公關開銷」。當時已經付了一次薪水給夏禕,但夏禕之後根本沒達到約定目標,一個學生都沒有,甚至和法定代理人發生口角衝突。
律師強調,依約定,夏禕應歸還已領的薪水,但衝突後夏禕並未歸還,公關費用部分,夏禕僅提出1張單據進行核銷,因此向夏禕提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包括美金1萬6666元薪資,約合台幣50萬元,以及人民幣11萬8462元公關費,合台幣約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