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召開定期大會,流浪犬問題受到關注,縣議員指出花蓮是東台灣唯一沒有制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的縣市,催促7個月都不見進度。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說,會後再研議。
▲流浪犬議題受關注 花蓮議員催制定動保自治條例花蓮縣議會召開定期大會,民進黨籍縣議員張美慧指出花蓮是東台灣唯一沒有制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的縣市,在七星潭熱門景點,就有不少具攻擊性流浪犬出沒,應設置動保志工據點,並盡速制定動保自治條例。(圖/花蓮縣議員張美慧提供)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3次定期大會,國民黨籍縣議員李正文針對流浪狗議題咬人議題質詢,認為縣府不該只是被動式捕捉、絕育後再原地放養;民進黨籍縣議員張美慧今天追問寵物運動公園、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進度。
張美慧質詢指出,自上次定期會提出,東部宜蘭、台東2縣都有設置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花蓮縣府需要因地制宜的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當時縣府答詢會後討論,至今過了7個月都沒有後續;羅文龍答詢,中央動保法規目前為止還足夠。
張美慧質疑,這次定期大會不少議員提出流浪狗議題,中央法規真的足夠嗎,在七星潭熱門景點,就有不少具攻擊性流浪犬出沒,應該設置動保志工據點,針對攻擊性犬隻帶回社會化訓練,積極有效的處置。
羅文龍答詢說,若認為有需求,會再責請動植物防疫所協調,制定有關花蓮的自治條例,另外關於捕犬,屬於專業項目,也會一併規劃。
寵物運動公園部分,建設處長鄧子榆答詢說,有規劃大狗、小狗分區,除了寵物使用設施,也提供簡單清洗設備,已經設計完成,目前上網招標,若順利在一個月內決標,今年有機會順利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