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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先後落水亡 王忠義被控弒親詐保…法官再判無罪理由曝

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母親投保1個半月就意外死亡,檢方接獲消息後進一步追查,發現王忠義的雙親在前後約3個月的時間相繼死於非命,調查後發現,全案多處疑點且曲折離奇,於是發動偵查,並依法起訴。殺害王母部分,一審原本判王忠義無期徒刑,但二審時逆轉,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今(18)日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宣判,法官認定檢方提的動機太過牽強,經所有證據顯示,王母應是意外溺斃的,因此仍判無罪,可上訴。

▲王忠義遭檢方指控弒親詐保,殺母部分,更一審今日再判無罪。(圖/資料照)

6年前,一家保險公司發現王忠義的母親在投保後短短一個半月就死於意外,直覺案情不單純,因此向南投地檢署詢問狀況,檢方進一步調查後也發現不對勁,馬上發動偵查。根據檢方調查後表示,2014年5月30日,王忠義和妻子將生並的老父載離醫院,翌日王父就失蹤,再發現時已是2015年2月,且已是一具白骨,對於父親為什麼會不見、失蹤,王忠義聲稱,自己當時開車到南投縣仁愛鄉互助村中原橋附近,想說在車上小睡一下,豈料醒來爸爸就不見了。

對此,檢方指控王忠義是持不明鈍器將王父打死後再推落溪流中,然後再向信義鄉老人互助會申請理賠,但最後未獲理賠。至於王母部分,王忠義先替王母投保50萬元的微型保險,保險公司拒絕受理他還寫信陳情,最後成功核保,豈料1個半月後,他竟帶著高齡70歲的母親到國姓鄉抓蝦,最後母親竟溺水身亡,檢方指控,根本是王忠義夫妻倆將其母親推落溪中導致溺斃,依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和詐欺取財未遂罪將他們起訴。

針對殺害王父部分,南投地院一審和台中高分院二審,皆認定部分指控無證據,判王忠義無罪,全案確定。

而殺害王母部分,南投地院一審判王妻無罪,但認定王忠義有罪,因此判他無期徒刑,最後上訴二審,整個案情逆轉,台中高分院改判王忠義夫妻倆皆無罪。案經台中高分檢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日更一審宣判,法官表示,「王母的遺體經檢察官、法醫師相驗、解剖,均未發現有人為加工使之溺斃所常出現之抵抗傷或明顯人為外傷」,至於王母右上背肌肉出血、肩部肌肉出血,專家研究後認定應是垂死前用力掙扎導致,「因此,本件極可能是單純意外落水溺斃。」

▲整起案件曲折離奇,但王忠義夫妻倆目前皆獲判無罪。(圖/資料照)

綜合調查結果,更一審法官表示,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無法確定王忠義有殺母的犯行,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判王忠義無罪,仍可上訴。最後判決結果是無罪,王忠義今日親自到庭聽判,當場表示感謝法官還他清白,同時他也表明希望檢方道歉,至於這期間的「傷害,」他也表示,待判決確定後,不排除爭取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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