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中一名吳姓男子,2019年6月30日晚間9時左右,與友人在大甲車站內聊天,另一名路過的張姓男子認為吳男等人的音量過大,善意提醒「小聲一點」,沒想到卻引起吳男的不滿,到附近的小木屋裡拿出自製的武士刀找張男理論,甚至砍傷他的前臂。台中地院依非法製造刀械罪判刑4月,併科3萬罰金,全案可上訴。另外傷害罪部分,還在審理中。
▲吳男不滿被張男提醒放低音量,拿出自製的武士刀找張男理論。(示意圖/翻攝畫面)
據判決書指出,吳男2019年6月曾在任職的大甲區二崁路某工廠內,利用砂輪打磨鐵片的方式,打造一把總長82公分、單面開鋒的武士刀,藏在大甲車站旁的小木屋內。張男在2019年6月30日晚間9時,送女友到大甲車站搭車後,經過吳男與友人前時,認為2人的聲音過大,出言提醒「小聲一點,太吵了」,吳男為此感到憤怒,衝到木屋拿出藏放的武士刀後,叫張男到車站前理論。
2人在廣場發生口角,吳男竟然持刀砍向張男右前臂,造成10公分的撕裂傷,吳男犯後逃離現場。警方循線追通知他到案,並查扣一把武士刀,吳男坦承犯案。檢警調查時還發現,吳男還曾犯下多項竊盜案件,多次遭花蓮地院、台東地院判刑確定,對此台中地院認為,吳男對於刑罰的反應力薄弱,依累犯規定加重刑責,遂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判刑4月,併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而傷害罪部分,另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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