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小心,未經同意使用公開照片恐吃上官司!高雄一名黃小姐在網路社團刊登貓咪「芝麻」的影片及照片,並以公開的資訊開放網友領養,未料,「芝麻」的照片竟然被社團中的一名林姓網友盜用,並設為大頭貼照,黃小姐不滿,多次要求林姓網友將照片撤下,卻反遭對方嗆「關你什麼事」,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最後士院簡易庭依侵害著作財產權罪,判處拘役20日。
▼▲林姓男子使用黃小姐拍攝的貓咪照當大頭貼,要求撤換照片遭拒還嗆聲,最後被判拘役20日。(圖/黃小姐提供)
看著鏡頭,睜著無辜超盟的雙眼,這隻浪浪名叫「芝麻」,黃小姐想替她找好人家,因而將貓咪的玉照和超萌影片PO上《愛貓領養》臉書社團「求包養」,隨後收到一名林姓網友私訊詢問為何領養還需先繳交保證金3000元,黃小姐耐心回覆對方,擔心領養者不帶替貓咪結紮才會預收,待結紮手續完成後就會全數返還。
▼▲林姓男子不願意徹照,反嗆對方騷擾,黃小姐憤而提告。(圖/黃小姐提供)
細心解說的過程中,林姓網友竟將臉書大頭貼照改程「芝麻」照片,這讓黃小姐相當不滿,要求對方撤下竟還反遭嗆,「你可以封鎖我啊!」、「你的貓?你不是要送人養」、「我用貓照片關你什麼事?大半夜一直敲我不讓我睡?」。
這樣的態度讓黃小姐氣炸了,一狀告上法院,雙方上了偵查庭,並談妥以5萬元和解並捐5000元至動保團體,但到了約定匯款時間,林男卻以疫情為理由拖延,未履行和解條件;最後,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考量林男工作、經濟狀況,依侵害著作財產權罪,判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