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昨(23)日上午發現自家的寵物貂跑出家門口,家人為此頂著豔陽在大街上尋找,不過好心的警衛告知女子,貂被一樓的早餐店老闆撿走了,因此女子協同家人找老闆討回貂,沒想到老闆卻獅子大開口,要求女子支付1000元才願意歸還,不然就要PO網賣掉,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她仍支付500元「贖回」貂。
女子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上貼文「今天發現我家的貂寶貝從門口偷跑出去,全家趕緊出去,警衛告訴我們被一樓早餐店的老闆撿走了,我們去找早餐店老闆想帶回我們的貂,他卻說要我們給他1000元,否則他要上網賣掉,經過我們拜託及再三殺價,最後我們付給他500元才帶回貂寶貝,請問這樣算是勒索嗎?」。
▲早餐店老闆拾獲寵物貂後,趁機向飼主勒索1000元。(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許多網友認為,老闆的行為很不可取,「給牠(他)500,祝福他生意一落千丈!!」、「告他侵佔」、「他到底是撿到貂還是撿到刁,太扯了!」、「給500不是問題,重點是恐嚇,支持提告」、「誇張的老闆」、「這是勒索吧!」、「他這種...是自己討要紅包費,太無恥...」、「很扯!黑心人」、「太惡劣了吧,這種感覺就是欠公佈」、「人品只值500?唉,有這種心態的人,相信做出來的東西應該也不會多好吃」。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重點還是要看好自己家的寵物,今天雖然早餐店的老闆有錯,至少還知道寵物的下落,沒人撿到的話會有很多下場的」、「便宜才五百!總比下落不明好多了」、「民法修正後可以請求失主支付十分之一的失物價值之報酬」、「店家的作法道德跟法律上有瑕疵,不過如果他沒撿到,你要花更多時間與金錢找動物,甚至可能找不回來了,就當作提前付了尋寵啟示的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