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與醫師結婚9年,但她卻在婚姻存續期間,背著丈夫分別與4名男子開房過夜,醫師發現真相後,氣得向妻子求償共350萬元,而人妻則反控丈夫外遇,不但長期寄包裹詛咒她,還拒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桃園地院仍判人妻應賠償丈夫27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遭駁回,全案確定。
▲(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醫師與人妻2009年結婚,2018年協議離婚,但在婚姻存續期間,人妻先與男子阿傑(化名)交往過夜,又與阿翰(化名)、阿德(化名)、阿丁(化名)開房泡湯等發生性行為,醫師發現後氣得向妻子求償精神撫慰金,分別為200萬、50萬、50萬、50萬,桃園地院判人妻應賠償7萬、10萬、5萬、5萬,共27萬元給丈夫。
案經上訴,人妻卻辯稱,自己並未與4男發生通姦行為,而是丈夫長期外遇,曾寄送包裹詛咒她,已聲請保護令獲准,而他又拒付孩子扶養費,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夥同友人製造假債權聲明而遭判刑,是丈夫先藐視婚姻,破壞圓滿安全及幸福。
高等法院調查發現,人妻確實與阿傑出遊,留有照片佐證,而阿傑也曾簽下和解書,坦承「後來至少有發生50次性關係」,時間到2018年10月為止,表示願意賠償道歉,並證稱:「不清楚人妻已婚,我與人妻是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的關係,一個月可能會有一次共同出遊,人妻住過我家」。
此外,阿丁也曾簽下和解書,證稱曾問過人妻好幾次婚姻狀態,她都說是單身,所以才開始跟她約會,坦承與人妻發生性行為、裸身泡溫泉等,自己受騙還要賠償,心裡有點漚;而另外2人也有約會照片佐證,法官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人妻應賠償丈夫27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