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高雄市一名薛姓男子遛狗時因自家土狗去聞一名外籍助教養的杜賓狗的「私處」而與外籍助教起衝突,對方用狗鍊以及辣椒水攻擊,事後薛男要求賠償20萬500元的撫慰金,橋頭地院經裁定後判決外籍助教應賠償3萬500元。
▲杜賓犬在台灣有相當的人氣,卻鮮少有人飼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108年5月13日上午,薛男於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的公園中帶飼養的土狗出門遛狗,土狗不受控的忽然朝一名外籍助教所飼養的杜賓狗私處嗅聞,老外見狀憤而拿小石頭往土狗丟擲。而薛男也上前與老外理論。
▲老外因自家杜賓犬遭侵犯而涉嫌傷害,被橋頭地院判罪又判賠。(圖/資料照)
沒想到老外一看見薛男上前,便拿出辣椒水朝薛男臉上噴,還用狗鍊甩打他,而薛男也不甘示弱的拿安全帽反擊,兩人因此爆發衝突最後也都受傷。事後薛男賠償老外500元醫藥費並控告他傷害,求償撫慰金等20萬500元。而老外則辯稱自己是因薛男先攻擊才用辣椒水及狗鍊正當防衛。
橋頭地院法官經裁量後表示,兩人因自家犬隻而發生口角,導致使用辣椒水、狗鍊及安全帽攻擊對方。薛男事後已賠償老外500元醫藥費,而老外則涉嫌傷害罪經法院裁定判30天可易科罰金,並判賠薛男3萬元撫慰金,包含醫藥費共3萬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