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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被結婚!她遭強暴生2孩絕望問:我要負責養他們?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重慶市的「巫山童養媳事件」中的女主角馬泮艷在12歲時伯父不顧她的意願便將她賣給29歲的陳學生,日前馬泮艷在發文表示儘管知道出生的孩子是無辜的但是她看到孩子就會想起過去被侮辱的日子,讓她發文詢問「你會撫養被強姦生的孩子嗎?」

▲馬泮艷在12歲時伯父不顧她的意願便將她賣給29歲的陳學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綜合陸媒報導,馬泮艷在9歲喪父,而母親有精神疾病,因此她交由伯父撫養,沒想到伯父在她12歲時,不顧她的意願將她以70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29歲的陳學生,而在13歲時遭到陳學生性侵,並在14歲時生下女兒,19歲又生下一名男嬰。

馬泮艷接受採訪時表示,她在13歲時就遭到陳學生強暴,還遭到毒打,儘管過去曾多次報案但都沒有立案成功,甚至2008年在她不知情下與陳學生辦理了結婚,當時她甚至未滿法定年齡,在2016年經多家媒體報導後馬泮艷才得以離婚,而所生的兒女皆交由陳學生撫養。

▲馬泮艷認為自己應該沒有義務要撫養他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如今孩子暑假都會找馬泮艷並向她索取撫養費,對此馬泮艷表示面對被強姦所生下的孩子非常反感,認為自己應該沒有義務要撫養他們,並痛心直言「我這一生都是為了這個家庭了嗎?我好像沒有自己的人生了」。

 

▲陸網掀起一陣討論。(圖/翻攝自微博)

馬泮艷的質疑引起許多大陸網友的討論「心靈和身體已然受到巨大的傷害了,還要在經濟上付出?」、「看媽媽個人意願,我覺得媽媽最可憐」、「認為有義務的人,是自動帶入了孩子,還是自動代入了強姦犯?」、「如果是我,看到那個孩子,就想到那個惡魔的男人,地獄的家庭,不把孩子掐死就不錯了,還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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