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香港無線新聞報導,「港獨」分子周庭6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的審理當中,承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參加未經批准的集結這兩項罪名。同案的黃之鋒、林朗彥則否認控罪。
▲周庭。(圖/翻攝自周庭臉書)
香港《星島網》報導,黃之鋒、林朗彥、周庭等3人,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並煽惑他人明知而參加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天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黃之鋒、林朗彥將在8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屆時亦會處理周庭的求情以及三人的宣判。三人現暫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黃之鋒。(圖/翻攝自黃之鋒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