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香港馬姓女富商2018年間,到李進良開設的嘉仕美醫美診所進行抽脂手術,卻突然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馬婦的女兒因此對診所劉姓、施姓醫師、葉姓麻醉師及邱姓護理師提告業務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劉男等4人並無過失,處分不起訴。
▲香港馬姓女富商在李進良的診所進行抽脂手術,中途卻出現生命跡象不穩定狀況,最後送醫不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調查,馬婦於2018年1月23日到診所進行抽脂手術,由劉姓醫師執刀,對大腿部位進行環抽,手臂、後副乳、後頸背及胸部、下體等部分,進行補脂手術,費用一共63萬元。
但就在進行下體的補脂手術時,葉姓麻醉師發現馬婦生命跡象不穩定,劉姓醫師因此緊急暫停手術,一邊進行CPR一邊報請救護車,將馬婦送往國泰醫院急救,但依舊宣告不治。經檢方及法醫相驗,馬婦因脂肪性肺部栓塞導致呼吸功能衰竭。
馬婦的女兒認為,手術中恐因不慎破壞血管,讓脂肪微粒進入血管,導致肺栓塞,因此對劉姓、施姓醫師、葉姓麻醉師及邱姓護理師等4人提告業務過失致死。
檢方送請醫審會鑑定,結果認為並無過失,檢方也查出,為了避免刺穿血管,手術中醫師以鈍針進入皮下時,會以回抽方式測試有無出血,而馬婦在2017年間曾3次接受麻醉,皆無出現不良反應。
檢方認為,手術前劉姓醫師有針對風險進行評估,手術過程也符合醫療常規,當下也無延誤就醫情事,因此認定劉姓醫師等4人並無醫療疏失,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