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首例!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記者薛學華、王鈺婷/台北報導

山難搜救不力,創下國賠267萬元的首例!中山醫學大學大四男生張博威獨自登山,打了一通電話告訴女友「迷路了」就再也找不到人,警消整整找了「51天」都說找不到,但山友在同一條路線搜救,卻只花一小時就發現張博威的遺體!家屬認為「搜救不力」害他們失去一個寶貝兒子,訴請國賠665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昨(27)日宣判,認為南投消防局確實有疏失,必須國賠267萬元。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中山醫學大學大四男生張博威

張媽媽表示:「當送走博崴之後,我很難過,因為我竟然沒有那個勇氣去抱著他。」錯失那最後的擁抱,或許就是帶著這股虧欠,張媽媽做了這1比1大 兒子的人行立牌,天天摟著他,就在官司宣判的這天,張媽媽也這樣對他說:「我跟他說媽媽做到他想要媽媽做到的事情,謝謝他讓我感受到生命的價值。」掉下的這滴淚是一個做媽媽的心痛,也是一位母親為兒子4年來官司纏訟的辛酸。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張媽媽思念兒子做了一個1比1的人形立牌

2011年愛好登山的兒子在白姑大山失蹤,消防人員找了51天找不到人,似乎就是因為沒有即時發現,導致人被困在山上死亡,家屬當下氣得打官司要求國賠,北院27日宣判,認定南投消防局確實有疏失須賠償家屬267萬元,判決一出,網路上罵聲連連,有人說「這麼多人幫忙找兒子,你還好意思提告」,那以後要不要「使用者付費」呢?但也有網友替家屬說話,確實「台灣搜救資源經費」不足,需要改進加強。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網友對於國賠的評價兩極

張媽媽對於國賠金額表示:「金額不是重點,今天即使只判賠一塊錢,只要能引起政府的重視,這就值得了。」不在乎錢多少,家屬強調未來都將用來成立基金會建構「山林救難機制」更新設備,打官司唯一的寄望就是能讓政府重視這問題,別讓兒子的悲劇再發生。(整理:實習編輯林暐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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