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陳姓男子疑婚前出軌,加上與黎姓妻子行房時,又對她行房動粗打斷肋骨,黎妻決心復仇,離婚後隔日再度邀約陳男嘿咻,竟趁激情之際,持剪刀剪斷其陰莖,並丟入馬桶沖掉,陳男氣得求償1000萬元天價,認為前妻毫無人道,不過案經新竹地院審酌後,最後判黎女賠償104萬逾元。
判決書指出,57歲陳男與黎妻去年7月間離婚,離婚後第二日下午,夫妻倆再度於住處激戰,趁2人在床上翻雲覆雨之際,黎妻竟持剪刀截斷陳男陰莖,立即將其丟入馬桶沖掉,隨後又拿起廁所鹽酸,朝追上來的陳男潑灑,導致陳男灼傷。
▲前妻割下尪子孫袋自行報案。(圖/資料照)
事後,黎妻躲在廁所內,自行打電話報案自首,警消到場立即將陳男送醫救治,但最後仍受有陰莖截斷、尿道損傷之難以重建且功能損害重傷,以及顏面化學性灼傷。刑事部分日前依重傷罪,判處黎妻8年徒刑,目前上訴最高法院。
陳男因受傷害致不能人道,導致免疫系統及內分泌失調,為此向前妻求償精神撫慰金1000萬元。但黎妻卻辯稱,2人尚未離婚前,陳男就因男女交往問題常與她發生爭執,性行為期間,陳男又經常對她辱罵、毆打,甚至將她第6根肋骨打斷,這才起意剪斷陳男陰莖。
新竹地院審酌,2人前為夫妻關係,感情不睦,然黎妻未思理性溝通,反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剪刀剪斷陳男生殖器後,更將斷根丟入馬桶沖掉,阻斷送醫重建機會,考量傷勢、發生原因、雙方財產後,判黎妻賠償104萬23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