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 07/8 10:48 發稿 | 12:30更新內文 】
空軍中士蔡學良12年前在靶場中彈身亡,高等法院2015年判決認定為槍枝意外走火導致,蔡學良的母親尤瑞敏部分勝訴,可獲賠148萬餘元確定。不過蔡母12年來不斷奔走,刑事部分終於在2019年獲得重啟調查,並於3月間,赴高等法院聲請民事再審。8日上午,高等法院裁定,駁回再審之訴。
▲蔡學良的母親與律師,向高等法院民事庭聲請國賠案再審,結果出爐,被駁回。(資料照/翻攝畫面)
高院認為,聲請再審提出的鑑定報告,是於1月16日做成,3月9日聲請,已經超過法訂30天時間內,因此以程序不符駁回。對此,蔡母在聽完裁定後,當庭表達抗議「我們的痛,不像你們說得這麼輕鬆」,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一度情緒激動昏倒。
蔡學良於2008年在陸軍台東地區指揮部靶場中彈身亡,軍檢及台東地檢署當時均以輕生偵結。不過蔡母質疑死因,向空軍司令部提國賠訴訟,訴請國賠600萬元。高等法院於2015年間,改認定蔡學良因檢查故障步槍,意外走火死亡,認為靶場督導長官失職,因此改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148萬731元。
不過蔡母依舊認為兒子的死因不單純,3月間,在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陪同下,赴高等法院民事庭聲請再審,認為依相關事證顯示,蔡學良臉部的槍傷,都可排除為T65K2步槍及子彈所致。
蔡母及義務律師團出具一份鑑定報告,認為該報告不僅可推翻台東地檢署的自然死亡推論,也可推翻高等法院先前判決認定的意外死亡。另因當年檢方偵辦,除了蔡學良的T65K2步槍外,認為所受的槍傷是應手槍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