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踩入陷阱?大陸江蘇南京一名68歲朱姓老翁先前花了9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12元),參加旅遊看房團,但沒想到期間他在房產仲介的推薦下,花了13萬元(約54.6萬元)簽下房屋認購單。之後他和妻女溝通,意識到自己是衝動購物,隨即跟何姓房產經理溝通,但對方不斷推託,稱要回南京後再處理。未料,回家後朱翁卻被通知說,若要退房,可能要扣4.8萬元訂金(約新台幣20.1萬元)。
▲老翁跟團只花98元人民幣。(圖/翻攝自微博)
據《揚子晚報》報導,朱翁透露,一開始他接到推銷電話,得知有一個旅遊看房團,隔天他就到看房地產信息,當時對方透露,此行7月3日出發,花費98元就可以到威海榮成石島看房旅遊3天,全程包吃住,他隨即下單。未料,出發第2天一早,朱翁就被房產仲介推薦一套總價27萬元(約新台幣113.5萬元)的房產,幾經勸說,朱翁就刷了13萬元,簽下房產認購書。
不過之後朱翁和妻子、女兒討論,覺得自己有點衝動了,朱翁女兒表示,其實先前完全沒有要在威海購買房子的打算,在那裡也沒有親友,不過因為現場開出,交3萬抵5萬、交10萬再減1萬的優惠,爸爸才會當場刷卡付錢。
▲老翁花了13萬元預購房子。(圖/翻攝自微博)
之後5日下午朱翁就和何經理商量,說想要退掉那套房子,但對方卻以「回南京再解決」為由推託。朱翁回到南京後,在妻女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報警,協調退房糾紛。但何經理到場後表示,自己也無法作主,需要7月10日到威海和開發商溝通。另外,朱翁還發現認購合約上的13萬元被塗改成4萬8000元,且上面並沒有蓋上公章,感覺有些詭異。
事後再聯絡何經理,他卻表示,其實他們公司是仲介性質,通過介紹顧客買房賺取傭金,若要退掉這間房子,應算是違約,但並無回應是否要扣除4萬8000元訂金,也沒有提供朱翁購買房屋的有效預售許可證。對此,律師表示,開發商沒有樓盤的有效銷售許可證,因此合約應為無效,購屋者可主張全額退款,但雙方可以先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