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018年6月間雲林麥寮槍擊案,五金行丁姓老闆遭槍手黃建豪「行刑式」槍殺身亡。一審、二審皆判黃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法官打臉黃男「無殺人犯意」的辯詞,認為槍都直接頂著死者的頭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丁男遭當街「行刑式」槍殺身亡,槍手辯稱沒有殺人犯意,被法官打臉,槍都頂著頭了。(圖/資料畫面)
2018年6月15日晚間,53歲綽號「阿郎」的丁姓老闆參加聚餐後,到友人住處喝茶聊天,遭埋伏多時的黃男朝大腿、頭部開槍,丁男當場死亡。黃男則在逃亡27天後,於南部落網。
當時檢警研判,應為地方上的金錢利益,使得丁男與人結怨,但是誰教唆黃男開槍,黃男並未供出,僅表示因丁男拒絕與他合作生意,才會開槍報復想教訓一下。
一審及二審皆將黃男判處無期徒刑,黃男上訴,強調沒有殺人犯意,但三審法官認為,槍都已經頂著丁男的頭,怎會無殺人犯意,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至於另12名共犯,被控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幫助殺人等罪,其中9人分別被判處5月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