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一對旅美30多年的夫妻檔(案384、案393),今年4月間返台後確診武漢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經查在美國就已出現咳嗽、腹瀉症狀,造成機組人員、乘客必須隔離,引來大票網友謾罵,質疑返國前就有症狀,2人仍堅持搭機返台,恐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桃園地檢署啟動防疫處理小組偵辦,因無法證明夫妻檔在美國就已經確診,而2人入境時也誠實申報,今(16)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國外旅客返台須進行14天居家檢疫。(示意圖/資料照)
國人憂心旅美夫妻檔恐成防疫破口,高檢署指示桃園地檢署啟動「防疫處理小組」偵辦,查明是否有涉及刑責或違反行政規定,若發現隱匿或觸法將移送司法調查。
檢警調查,夫妻倆4月9日入境,隔天即被診斷出確診,妻子則早在3月29日就已出現咳嗽、腹瀉症狀,針對2人登機前有無經醫師診治為疑似或確診者,經向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依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查明,美方要求提供2人在美診治或採檢醫療機構名稱等資訊,但2人偵訊時卻稱未在美國就醫及採檢,並無相關資訊可提供,因此美方最後以「資訊不足」函覆,查無相關事證,因此無法認定2人在登機返國前,就已知本身是疑似或確診者。
檢方傳訊當時機上空服員及附近乘客,證實夫妻搭機過程,除了短暫脫下口罩進食之外,全程皆配帶口罩,抵達機場後也誠實申報,並配合後續採檢、集中檢疫、住院隔離治療,以及接受疫調等指示,符合衛福部疾管署規範,並無傳染他人之虞。
此外,妻子(案393)下機通關時,還穿戴自備雨衣及手套等,並無暴露、散布附有傳染病菌之用品或廢棄物之行為,與刑法192條散布傳染病菌罪不合。桃園地檢署查無積極證據,難認2人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偵結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看更多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 最新報導: https://bit.ly/37gsay1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防範武漢肺炎,肥皂勤洗手、必要時戴口罩、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少去人多的場所、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
回國若身體不適請主動通報,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先撥打防疫專線,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