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2年前陳姓婦人與家人前往擎天崗草原中央步道踏青,突遭野放野牛撞倒受傷,經送醫急救數日後,最後仍因顱內出血、呼吸衰竭宣告不治,士林地院認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步道設置有缺失,未能有效隔離牛隻與遊客,判賠396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8月11日陳婦與4名孩子、家人前往擎天崗踏清,走在中央步道靠近出口處時,突遭發情的野牛撞倒在地,緊急送醫急救,仍不幸於26日身亡;其中兩名孩子親眼目睹經過,心裡悲痛萬分,為此連同其他共4名子女,一起對陽管處提告,請求醫藥費、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近747萬元賠償金。
▲擎天崗過去也發生野牛攻擊或追逐遊客。(圖/資料照)
4名子女主張,擎天崗在事故發生後,於2019年到2020年間封閉草原,進行更換中央步道圍欄,將原本之木頭立柱搭配繩索圍欄,更改成抗壓程度更強之混凝土立柱搭配不銹鋼角鐵護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攻擊意外,足以證明陽管處自知原先繩索圍欄有安全疏失。
不過陽管處卻稱,擎天崗當地牛隻皆為野生,不在陽管處管理之下,野生動物活動本難以捉摸,突發性侵害實難全仰賴公權力制約,已廣設警告牌提醒遊客保持安全距離,以免造成危險,並定期派員巡邏,步道設置與管理均無欠缺,事故係因野牛發情所致。
▲擎天崗步道已全面修繕。(圖/資料照)
至於更換步道護欄部分,陽管處則解釋,考量遊客使用頻率、設施損害情形、實際使用需求等因素,大約每隔5、6年就會全面更新修繕,並非因明知公共設施設置有欠缺而修繕,就算退一萬步說好了,縱使要負擔國賠責任,4人提出的殯葬費用已高過行情甚多,總額應以300萬元為限。
士林地院審酌,在此事故之前,過去也曾發生數次遊客遭牛隻攻擊或追逐事件,並提出國賠案例,且陽管處身為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對於牛隻攻擊遊客並非不可預見,事故發生當下,中央步道兩側雖有設置圍欄,但無法將牛隻與遊客區隔,設置顯有欠缺,與陳婦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考量其中2名子女目睹經過,所受痛苦應深且鉅,為此判賠2名子女各100萬元、另2人各75萬元,加上喪葬費及醫療費,總計賠償396萬9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