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狼父阿豪(化名),先前向友人表示:「拎爸絕對要X到自己女兒」,不但五度對15女兒小敏(化名)性侵得逞,過程中還提及「外面找女生要花很多錢,讓我弄一下」等語句,小敏崩潰痛罵父親「人渣」;一、二審法官均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阿豪7年10月徒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予以駁回,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2017年間小敏生日前夕,阿豪與女兒單獨在家時,竟表示:「讓我解一次!」,並命令小敏脫光衣服,阿豪還說:「去外面找女生要花很多錢」,一舉性侵小敏得逞,完事後阿豪又說要小君:「到棺材也都不要跟別人講!」,再掏出800到1000元不等的封口費。
事前小敏曾聽到父親及友人對話,內容提及「拎爸絕對要幹到自己女兒」等語句,因此她不敢反抗或呼救;孰料,阿豪食髓知味,2個月內四度硬上女兒,讓小敏十分崩潰;有次母親突然返家,阿豪竟壓住小敏,並表示:「安靜一點,快要好了!」,小君害怕遭到痛毆,只好隱忍沒發出聲音。
阿豪最後一次逞慾後,小敏再也忍不住,遂將此事告訴母親,母親則害怕表示:「難道妳要叫我去問他嗎,妳覺得他會承認嗎?」,但她禁不起女兒一再訴苦,遂找上同事求助,全案才得以曝光;不僅如此,小敏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多次在半夜做惡夢驚醒,她憤而痛罵:「他是人渣!」
▲高雄狼父五度硬上女兒遭判7年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阿豪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因小敏交了男友,他為了檢查女兒身體,才要求小敏脫光衣服,順便檢查乳房是否有硬塊;阿豪還說,他的確有用生殖器摩擦女兒私處,後來自己也覺得有點過分,遂向女兒表示:「我們兩個人重要部位這樣摩擦這件事很不應該」,他立刻要求女兒清洗身體,並且拿錢給女兒花用,沒想到女兒竟誣賴他。
阿豪進一步表示,每次他都趁家人不在家時,幫女兒檢查身體,只要有人在家他就不敢,但一、二審法官不予採信,均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阿豪7年10月徒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訴,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