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葛姓女子找曾姓律師法律諮詢時,天雷勾動地火,2人發生多次性關係,包括在律師事務所辦公室裡。之後葛女懷了曾男的孩子,2人的訊息對話也被葛女的前夫發現,對曾男及葛女提告妨害家庭。雖然之後前夫撤告,但桃園律師公會認為曾男行為不檢,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會決議曾男違反律師法情節重大,應停職半年。
▲曾姓律師與人妻第一次見面法律諮詢,就發生性關係,人妻之後還懷了曾男的孩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起訴,現年36歲的葛女因案於2016年4月間,找上現年34歲的曾男進行法律諮詢,沒想到才第一次見面,2人就在事務所辦公室裡發生性關係,之後2人又在汽車旅館等地發生2次性關係,葛女因此懷了曾男的小孩。
2017年3月間,當時葛女的丈夫察覺異狀,趁機查看葛女的手機,發現與曾男的Line訊息,包括「結婚了怎麼還會喜歡我」、「你能在肚子浮出來以前,說服你先生完成離婚登記手續?」等,要求葛女離婚,甚至墮胎。葛女丈夫因此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
事後葛女一度不滿曾男似乎在疏遠她,趁曾男到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中心時,闖入諮詢室,對曾男潑水、摔手機,還被曾男提告,但檢方除將葛女依毀損罪聲請簡易判決,針對2人被告妨害家庭部分,也依法起訴。
雖然之後葛女和丈夫離婚,丈夫也撤回告訴,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不過桃園律師公會認為,曾男已違反律師法,將曾男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委員會認為,曾男雖以負有保密義務為由拒不回覆,但並未否認被起訴之事實,曾男明知葛女為有夫之婦,依舊與葛女婚外情,嚴重破壞律師名譽,違反律師法情節重大,因此決議將曾男停止職務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