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國中女學生「小蘭」控訴國小剛畢業,就被生父當性奴,每星期至少5到6次性侵,就連準備出門上學了,生父也不放過她。因顧慮到父母離婚後,她和2個弟弟由生父照顧,怕生父被關就沒了依靠,才會隱忍,但最後還是忍不下去,借宿學姊家求助,全案才曝光。不過一審該名生父獲判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生父依舊無罪。
▲小蘭控訴遭生父性侵,但法官認為證詞矛盾又無明確實證,生父獲判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檢方起訴,小蘭於2014年7月間國小畢業升上國中的暑假,被酒後的生父叫進房間,命令她躺在床上。生父隨即動手脫去小蘭的衣褲,小蘭拼命將褲子往上拉,卻仍不敵生父的力氣,被以生殖器摩擦下體,猥褻得逞。
2015年5月間,小蘭又被叫進房,這一次不只被猥褻,在小蘭的哭喊聲中,生父性侵得逞。2016年6月間某日早上6點多,小蘭準備要上學,卻又被生父叫到房間性侵。實在無法再忍,小蘭逃家,借宿在學姊家裡並說出實情,學姊趕緊通報校方,全案曝光。
小蘭的生父堅決否認性侵,坦言酒後會打罵小蘭,但其實父女感情很好。小蘭的母親、弟弟則都證稱,小蘭沒提過遭性侵一事。小蘭的導師表示,曾有同學告訴他小蘭爸爸會在酒後做出擁抱行為,經詢問,小蘭說爸爸會抱她,她不喜歡,就會跑去弟弟房間,之後爸爸沒再做出什麼。
法官則發現,警詢時,小蘭表示遭性侵及猥褻頻率共有3個版本,一次說共上百次,一次說約20次。當社工訪談問到最後一次性侵發生時間,小蘭表示當時是晚上,但偵辦期間改口,是在上學前,到底是白天還是晚上,也出現矛盾。
檢察官反駁,年幼被害人所說的「很多」,只是在表達受害經驗,無須詳加比對,更不應推翻小蘭的證述,且小蘭曾向輔導主任表示擔心懷孕,也能清楚說出2次受害的時間、日期,已經相當具體。
即便小蘭僅曾表示生父沒再做過什麼,不代表沒遭猥褻或性侵。小蘭因顧慮到2個弟弟,又擔心萬一說出來了,讓生父坐牢,姊弟會失去依靠才選擇隱忍,重點是,生父辯稱工作忙不願接受測謊,若無犯行,何須害怕測謊。
法官認為,難憑小蘭單一指訴,認定生父犯罪,檢方也未能提出其他證據,且受性侵次數,前後指訴差異相當大,就連是在白天還是晚上也有矛盾版本,勘認其指訴有瑕疵。擁抱也不足以認定為滿足性慾的侵害行為,且小蘭離開後,生父未有任何強制動作,學姊的證詞,同樣無法認定有性侵,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無罪判決,全案依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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