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求真的記者遇上造假的勞動環境 出勤紀錄工時表全都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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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羅芋宙(新新聞)

在台北市勞工局勞檢後,報老闆想的不是怎麼「合法」,而是想著要記者們配合「裝」,各種造假表單滿天飛,儘管有媒體記者受到鼓舞組成工會,但也要背負被資方列進黑名單的風險。勞檢過後,新聞界能否團結起來,「自己的勞動環境自己救」?

▲媒體從業人員。(圖/MM, Flickr CC License)

蘋果日報工會與資方工時談判結果出爐。雙方得出外勤記者採「八加二」與內勤人員採「八加一」工時制,即「工作八小時加『休息』一至二小時」的初步共識,若無意外,新工時制將在本月上路。蘋果工會對此結果表示「勉強接受、不算滿意」。

發給三大報公文石沉大海

勞檢後,聯合、中時、自由三大報接連對內宣布實行「八加四」工時制,引發長期處於過勞環境的媒體勞工群情憤慨。因此,最具戰鬥力的蘋果工會與資方在五月二十一日、二十八日兩度協商的談判結果,備受關注。

記者工時難認定,蘋果資方這次主動提出「 八加二」 工時制,究竟「八加二」行不行?

蘋果工會發言人唐鎮宇表示,外勤記者難控管工時,如果硬性框定時間休息,反而有執行困難。很多同事反映彈性時段無法完整休息、但正常時段資方也無法控管,勞資雙方都缺乏事實基礎,故希望能在現有形態下找休息時間,「問題在於是否真正休息,我們也要避免八加二等於十。若有同事認為休息不到,歡迎找工會來跟資方處理。」

他說,以前記者幾乎是「八加十六」,全日無休,現明訂遊戲規則,此後可慢慢督促資方改善生產流程、提升效率,做更合理的人力調度。

目前三大報皆採「八加四」制,聯晚工時規定為八點至八點,聯合、經濟則是早十一點至晚十一點;中時報系每日要填寫出勤紀錄表,自由時報也要求外勤記者每天上網點人事系統填公出,記錄工時。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資方若做不到四小時沒有任何干擾、指揮,就無法談八加四工時制,勞工也沒有義務和必要協商。勞動局身為主責單位,已發函給登記在北市的三大報,請相關單位說明八加四制的做法與法律認知。

據瞭解,勞動局發給三大報的公文,石沉大海,沒人回覆。勞動局也坦承,沒有強制力迫使三大報說明,充其量只能「嚇嚇他們」,表示「關心」。

應付評鑑的假工時表滿天飛

被視為「業界標竿」的蘋果工會協商出的八加二成果如何?不少人態度是「勉強接受」,但也有記者認為,「待命怎麼能偽裝成休息!不准濫用責任制都還沒爭取,現在就同意變相延長工時,等於給資方模糊地帶合法延長工時。」

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回應,「休息不是工作時間,因為勞資雙方有約定是休息,主管機關在意的是兩小時是否真的休息?不能十小時都在工作。就像八加四不是不行,但你不能是十二或十加二。」

賴香伶也強調,目前對於加班的認定,法官審酌已有相當進步,過勞的認定也不會受限於雙方書面協議,「事實認定」才是執法原則。

而八加四制遭檢討後,自由時報轉向「表面八加二制」,有長官指示記者,「現在在風頭上,工時最多只能填十小時。」應付評鑑用的假工時表滿天飛。

除工時外,媒體勞動條件有許多法律上難以認定的死角。例如近年極力發展數位匯流的聯合報系,記者除每日新聞稿外,還要發即時、做影音新聞、上udnTV、寫專題,「專題量很大,無法報加班。主管認為你當天稿子發完,工作就結束了,但又要求你每天抽時間寫專題。」

紛雜的績效指標,使記者有假休不得。一名基層記者無奈表示,「我們有雜七雜八的KPI,包括議題、粉絲團、獨家、即時、影音,拉廣告也是項目之一。而且除非登在udnTV,否則影音不算則數;除非是重大新聞、搶得比別人快,否則即時也不算則數。沒有達到KPI,我即使有補休也根本不敢休假。」…(更多文章請見1474期《新新聞》,或參考新新聞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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