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任職於台北市某公立醫院的謝姓女護理師,對同院的楊姓醫師萌生愛慕之意,不但傳訊給楊男表達心意,還發生「精神外遇」。墜入情網的楊男,回家常對楊妻惡言相向,楊妻對此感到不滿,憤而提告求償100萬。本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謝女已經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女2016年到楊男所在的醫院上班後,先以手機通訊軟體密集傳訊給楊男表達愛意,之後還在每天上班前,約楊男到醫院某處聊天,以至於楊男墜入情網,回家後竟對楊妻口出惡言,企圖離婚並與謝女結婚。
▲謝女和楊男發展成曖昧關係後,楊妻知情後憤而提告求償百萬。(示意圖/資料照)
事後楊妻發現2人的曖昧關係後,立刻傳訊息要求謝女不要再追求楊男,謝女也立刻道歉,但她又找楊男訴苦,甚至約出去吃晚餐。事後楊男返家後,又對妻子生氣,夫妻倆就時常為此爭吵,面臨離婚的局面。
楊妻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到法院提告謝女侵害配偶權、名譽權,求償100萬。台北地院審理時,謝女坦承用手機傳訊給楊男訴說愛意,也對楊男夫妻表達歉意;謝女強調,自己只在醫院和楊男碰面,唯獨一次在外面的餐廳用餐,且未單獨出遊,屬於「精神出軌」。
法官認為,2人的關係已經超出合理社交程度往來,導致楊男夫妻的婚姻出現裂痕,並造成楊妻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判謝女賠償楊妻1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