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保母被控在讓2個月大男嬰喝奶後趴睡,沒想到男嬰休克,送醫後依舊不治。不過檢方偵辦後發現,雖然保母照顧的方式有疑慮,但男嬰的死因為特發性肥大性心肌病,考量保母也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陳姓保母讓男嬰喝奶後趴睡,檢方認為照顧方式雖有疏失,但並非男嬰實際死因,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全案起於3月間,男嬰的父母委託陳姓保母照顧2個月大的男嬰,沒想到才1個星期,3月9日當天,保母先是餵了男嬰4次,之後讓男嬰趴睡。2小時後,保母發現男嬰手腳冰冷,沒有呼吸心跳,趕緊施以心肺復甦術並通報救護車將男嬰送醫,但依舊回天乏術。
檢方認為,保母並未按規定,避免讓未滿6個月大的嬰兒趴睡,違反注意義務,照顧欠妥善。但男嬰身上無外傷,經解剖相驗後發現,男嬰有特發性肥大性心肌病、肺臟鬱血水腫狀況,認定因此轉為心臟休克導致死亡。
雖然在男嬰的胃部、血液內發現抗組織胺成分,但該藥物對兒童相對較為安全,因此排除藥物過量可能。另氣管及支氣管也無凝乳液進入,未發現因溢奶窒息情事,無證據證明趴睡和保母的照顧方式,與死亡有因果關係。考量保母也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給予保母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