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透過將「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的法制統合為一,未來各電子支付機構可以款項相互移轉,將來悠遊卡內的錢就可轉入他人銀行帳戶或其他電子票證帳戶,電子支付或電子票證也可使用外幣儲值,並提供移工進行國外小額匯兌業務。
▲行政院長蘇貞昌(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天拍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 金管會提出加速普及行動支付,讓人民生活更便利,是數位經濟發展政策中重要一環。科技進步很快,我們也要趕上變化,法令也要修改,現在行動支付、電子支付不夠普及,今天提出本案也是要大家與時俱進,佈置更好的環境,懂得用才會更好。
蘇貞昌也表示,本條例修正,要將原本「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的法制統合為一,透過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開放跨機構間互通金流服務,增加民眾支付的便利性,可為我國電子化支付及行動支付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速普惠金融的推動,是我國儲值支付工具發展的重大里程碑。
蘇貞昌也指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行政院提供)
金管會指出,此次修法將擴大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範圍,除「金流核心業務」外,擴及「金流附隨業務」與「金流相關衍生業務」之經營,打造以電子支付機構為核心之支付生態圈。
另外,為配合開放電子支付機構經營國內外小額匯兌業務,此次修法也放寬外幣儲值管道及方式,增訂外幣儲值得由其他經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核准之方式存撥,以提升儲值便利性及使用者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