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節電執行成效獲經濟部108年度縣市節電競賽銀獎及新台幣500萬元獎勵金,縣府今天表示,多數獎勵金將用於補助縣內中低收入戶汰換節能家電,名額有限,即日起開放申請。
▲節電獲獎勵金 苗縣用於補助弱勢戶汰換節能家電苗栗縣參與經濟部「108年度縣市節電激勵活動競賽」獲執行成效銀獎及新台幣500萬元獎勵金,縣府工商發展處5日指出,多數獎勵金將用於補助縣內中低收入戶汰換節能家電,每戶補助金額上限為2.5萬元,名額有限,即日起開放申請。(圖/中央社)
苗栗縣參與經濟部「108年度縣市節電激勵活動競賽」獲執行成效銀獎及500萬元獎勵金,為擴大推廣節電,同時關懷弱勢,縣府工商發展處將運用其中450萬元獎勵金辦理中低及低收入戶住宅節能設備補助計畫。
工商發展處指出,補助對象為設籍苗栗縣內「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每戶補助金額上限為2.5萬元,補助項目為汰換冷氣、冰箱(須為能源效率1或2級產品)、洗衣機、電視(須具節能標章),或購置燈具(須具節能標章)。
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長吳志鵬表示,考量弱勢家庭家電多半老舊,尤其近來天氣高溫酷熱,長期使用不僅耗電,也恐有安全疑慮,藉由獎勵金轉作補助中低收入戶汰換改用節能變頻式家電,有助日後節省電費開銷,達到擴大節電效益及照顧弱勢雙贏。
不過因補助金額有限,工商發展處採「先申請制」,由中低收入戶先提出申請,經縣府通知符合資格後再行購買,即日起開放申請,預估約180戶弱勢戶可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