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年一度的住宅申請補貼又來了! 2020年住宅補貼與過往不同,共有「1+1」共10萬戶兩階段,第一階段今(4)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8萬戶受理申請,第二階段開放2萬戶,預計明年1月開放申請。補助內容包括「租金、房貸利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三項補貼,租金補貼部分,依各縣市租金行情,每月約可補貼3,000~5,000元不等。
▲ 2020年租金補貼申請共分今年8月、明年1月兩階段進行。(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根據內政部網站資訊,「租金補貼」申請人條件,包括已成年(20歲)、未成年已結婚以及,安置或寄養結束仍無法返家的未成年人,同時家庭成員中均無自有住宅,且無接受其他政府之補貼,並符合規定內家庭年所得及財產(各縣市不同),即可向所在地方政府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日前受訪表示,有鑑於往年申請戶數遠超計畫戶數,原補助8萬戶數量今年特別擴增至12萬戶,並分做10萬戶、2萬戶,兩階段開放申請;同時由於近年物價、國人平均所得皆有提昇,降低審核標準,擴大補助對象,讓有需要的人可以都能申請到。
以全台補貼約2萬餘戶、戶數最多的新北市為例,每戶每月補貼3,200至4,000元,最長補貼1年;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分別為697戶及382戶,優惠貸款額度依購屋區域不同最高250萬元及80萬元,可享有優惠利率,一般戶目前為0.887%、弱勢戶為0.312%。
並且為照顧租屋族群減輕經濟負擔,今年租金補貼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由2萬1,999元大幅放寬為3萬8,750元,每人動產限額由11萬2,500元放寬為24萬元,並取消戶籍地及家庭組成限制,凡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結婚者皆可向租屋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在考量民眾權益之下,為協助更多弱勢家庭減輕居住負擔,原訂每年只在7~8月中,只有1次申請補助的機會,今年起調整為1年2次,故今年度租金補貼將另於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開放第2次申請,補貼戶數2萬戶。
營建署也提醒,為配合防疫措施,今年將暫停現場臨櫃送件前的檢查服務,受理期間請盡量採取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盡量避免臨櫃送件,以減少傳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