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綜合報導
消防隊員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需要長時間待在消防隊中,只有休假時可以回家,因此許多離鄉背井的消防隊員,往往會「積假」,然後一次休個5到6天,以便返鄉和家人團聚。但近日卻傳出新北市某消防大隊,規定消防隊員每次休假最多以4天為原則,且每月僅限1次,讓外縣市的隊員痛批,「每個月來來去去已經很心酸了,現在一個月還只能見妻小一次,毫無同理心。」
▲圖/翻攝自《消防肥皂箱2.0之遍地開花》臉書
「消防肥皂箱」日前公佈新北市某消防大隊的公文,文中第8點明確指出「分隊集休以4天為原則,偏遠地區(台東、屏東)、離島最多5天,每月最多1次。」這樣一來,家住中南部的消防隊員,一個月便僅有一次回家的機會,休息日數也不多,頻繁的通勤反而更容易疲勞,荒謬的規定讓網友諷刺地說:「回去孩子都叫你叔叔了!」
除此之外,公文的第9點規定補休需在半年內休完,也被指出違反中央規定,行政院之前已經公佈,自104年4月10日起,將消防員的補休期限放寬至一年。
▲行政院將消防員的補休期限放寬至一年。(圖/翻攝自《消防肥皂箱2.0之遍地開花》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