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男子阿豪(化名),先前載女大生小敏(化名)到望高寮看夜景,結束後對方閉眼休息,他竟伸手撫摸小敏胸部及大腿,還指侵對方得逞;過不久後,阿豪竟二度性侵小敏,見對方不斷掙扎才停手;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等罪判阿豪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阿豪是名超商店員,與小敏是網友關係;2019年9月15日晚間時分,2人相約到望高寮觀賞夜景,結束後阿豪載小敏返回大學宿舍,途中他見對方閉眼休息,竟伸手撫摸小敏胸部及大腿,更進一步伸入內褲指侵得逞。
▲台中超商男店員在車內兩度硬上女大生遭判1年10月徒刑。(圖/翻攝自Pixabay)
小敏驚醒後因太過害怕,只好繼續假裝熟睡,阿豪一路行駛40分鐘後,將車停在文心路上的停車場,這時小敏才睜開眼睛;孰料,阿豪見小敏已經清醒,竟再度對她伸出狼爪,但小敏不斷掙扎反抗,他才沒硬上成功;事後小敏不甘受辱,遂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
法官認為,阿豪與小敏認識時間並不長,卻趁對方昏睡不能抗拒時,強行指侵小敏得逞,造成對方身心嚴重受創,考量他與對方達成和解,小敏亦同意給予緩刑,遂依乘機性交罪判阿豪1年6月徒刑,強制性交罪部分則判1年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